过会后突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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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后突然终止!
2023-08-07 23:07:00
过会8个月后,荣盛生物还是没能走通上市之路。
  8月7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网站显示,荣盛生物IPO终止,此时距离公司通过上市委会议审议,已经过去了近8个月。
  事实上,医药行业已经成为今年IPO折戟的“重灾区”。
  据统计,今年以来,未通过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审核、未获中国证监会注册以及主动撤回IPO(统称“IPO终止”)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数量超过20家。
  就在上周末,圈内都在讨论医药反腐,随着所谓“史上最强”医药反腐风暴的展开,近期已有多场医药学术会议延期或取消,集中发布通知宣告延期。尽管会议延期的原因各异,但业界大都认为与此次反腐行动有关。
  过会近8个月撤单
  荣盛生物的IPO申请早在2022年6月27日就获得受理,同年7月14日,上交所向公司下发首轮问询函。两轮问询后,公司在2022年11月7日首次上会,但上市委现场问询多个问题后,给出了暂缓审议的决定。
  此后,公司落实了审核中心的意见,并在2022年12月26日再度上会,并顺利过会。
  就在外界以为荣盛生物IPO已高枕无忧时,公司却迟迟未进入注册程序。
  在等待了近8个月之后,荣盛生物选择撤回IPO申请,公司上市之路就此终结。
  倒在“推广服务费”?
  荣盛生物为何两度上会,却最终折戟?
  答案或许就在医药企业备受争议的“推广服务费”上。
  首次上会时,上市委现场问询了3个问题,其中两个问题与产品销售有关,并直接提到了推广服务费。
  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主要推广服务商是否存在受同一控制却分别列示的情形。
  要求公司说明,推广服务费用的结算规则,与推广服务业绩、相关客户回款是否直接挂钩,公司在各期末月份销售剧增是否与各主要推广服务商的推广活动直接相关,其是否对该等主要推广服务商构成重大依赖,是否与主要推广服务商、终端客户存在未经披露的利益输送情形。
  上市委要求公司结合客户分布、各地受疫情影响下实施推广活动的可操作性,分析报告期推广活动频次的合理性。
  对此,荣盛生物给出了回复。例如,公司列示了5个城市在某一疫情发生时的拜访活动次数,并表示,的确受到了影响。
  事实上,2020年至2022年,受到疫情影响的城市显然不止上述5个,且受影响的时间也不止上述列示。
  公司却仅列示了5个城市,就表示,区域范围影响较大的新冠疫情对公司在相关地区的推广活动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用以回答推广活动频次合理性问题。
  有意思的是,在列示主要推广服务商的推广活动次数和人均频次情况时,公司提供的数据却完全看不出疫情的影响。
  公司表示,主要推广服务商人均年度拜访服务在 205.76次至 277.15 次之间,通常情况下,推广服务商业务人员每天可拜访 1-4 个拜访对象,以全年 250 个工作日测算,上述人均年度拜访服务频次合理。
  这样的答复显然无法让上市委满意。
  在第二次上会时,上市委再度现场问询了推广服务真实性的问题。
  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确认服务商推广活动频次真实性的具体方法,各年度推广频次前五大省份对应的销售情况,推广活动和销售业绩是否匹配。
  史上最严“医药反腐”来袭
  近期,医药反腐引发市场关注,而此前被多次问及推广服务费的荣盛生物,在过会后依然终止了IPO,无疑会引发市场联想。
  7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强化以案促改,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
  此前,据国家卫健委官网7月21日报道,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 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近期,又有消息显示,已有多场医药学术会议延期或取消,集中发布通知宣告延期。
  据市场人士介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涉及医药项目的IPO中“推广费”就已被重点问询。今年撤回上市申请的力捷迅、汉王药业、深圳安科等公司,均在交易所审核中被追问推广服务费、商业贿赂等问题。
  根据深交所统计,2017年至2023年6月期间,深市医药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金额远高于深市整体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金额。医药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不低于20%,而整体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在5%左右。
  更为引人关注的是,在宣传推广费占销售费用比重这一项统计上,医药上市公司的比例基本在50%以上,而整体上市公司的比例基本仅在25%左右。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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